河南容量补偿机制征求意见:补偿标准330元/kW·年,实行动态清单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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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6-08-31 15:22

8月31日消息,河南省发布《关于建立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提到,合规在运统调公用煤电机组、天然气发电机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都将包含在现阶段发电侧可靠性容量补偿机制的执行范围内。可靠容量补偿标准现阶段按照330元/千瓦·年(含税)执行。

容量供需系数=系统总容量需求/总可靠容量的比值,根据河南省电力供电裕度确定,现阶段暂定为1。执行可靠容量补偿机制的机组实行动态清单制管理,经过相关认定后,自商运次月起纳入执行清单。

自2027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参数根据执行情况适时调整。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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