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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起执行!国家明确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规则

《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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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6-06-02 15:21来源:gessey盖锡咨询采编

【政策重点提炼】2026年6月1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生态环境部、统计局、国家数据局五部门联合印发《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发改能源〔2026〕622号),自印发之日起试行,适用于2026年及以后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文件统一物理认定、交易认定、分摊认定三种方式,规范省级、地市、电力用户三级核算口径,严防重复统计,支撑碳排放核算与双碳目标考核,衔接绿电交易、绿证与碳核算体系。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

《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的通知

发改能源〔2026〕6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生态环境厅(局)、统计局、数据管理部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发电企业,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我们制定了《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此做好相关工作。本指南自印发之日起试行,用于2026年及以后年份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试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反馈。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生 态 环 境 部

国 家 统 计 局

国 家 数 据 局

2026年5月6日

附件:《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pdf

【责任编辑:E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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