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型储能调度运行结算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鼓励转独立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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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08-07 15:16

盖锡新能源网获悉,8月7日,安徽能源局公开征求《关于做好新型储能调度运行结算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明确调用场景在发生以下危及电力系统安全事故(事件)及其他必要情况时,所有调管范围内的新型储能应接受电力调度机构统一直接调用:电力供应短缺或电源故障可能引发电网保供风险时;出现电力频率或潮流越限、电压失稳等风险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时;常规电源爬、退坡能力不足影响电网安全运行时;新能源光伏大发时段,除新型储能外的省内外调节资源和手段用尽后,新能源消纳仍然困难时。

保供支持补贴:对独立新型储能2025年7月、8月、12月上网总放电量,按0.2元/千瓦时给予补贴;2026年1月、7月、8月、12月上网总放电量,按0.1元/千瓦时给予补贴。鼓励新能源配建的新型储能通过技术改造满足相关条件后,选择转为独立新型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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