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咨询电话
400-108-6575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回复:分布式光伏环评备案这样办

2025-08-13 17:44来源:gessey浏览数:265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就卢女士通过湖北12345政务服务网咨询的分布式光伏建设是否需要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并网上备案,政策是否需追溯到备案的时间还是并网的时间?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回复表示,分布式光伏项目需要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完成环评登记备案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地面集中光伏电站(总容量大于6000千瓦,且接入电压等级不小于10千伏)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其他光伏发电项目需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进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完成环评登记备案手续。

纳入试点的产业园区内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可免予环评备案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3〕52号),提出深化环评改革试点、牢牢守住生态环保底线等,支撑服务高质量发展。试点推进一批登记表免予办理备案手续。主要对试点园区内的城市道路、管网管廊、分布式光伏发电、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城镇排涝河流水闸及排涝泵站等5类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可免予环评备案。具体情况请与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咨询。


       免责声明:Gesse盖锡咨询力求提供的信息准确、信息所述内容及观点的客观公正,但并不保证其是否需要进行必要变更。Gesse盖锡咨询提供的信息仅供客户决策参考,并不构成对客户决策的直接建议,客户不应以此取代自己的独立判断,客户做出的任何决策与Gessey盖锡咨询无关。本报告版权归Gessey盖锡咨询所有,为非公开资料,仅供Gessey盖锡咨询客户自身使用;本文为Gessey盖锡咨询编辑,如需使用,请联系news@gessey.com申请授权,未经Gessey盖锡咨询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传播、发布、复制本报告。Gessey盖锡咨询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和有悖报告原意的引用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微信公众号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