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废止18个存量风光项目:因涉及生态红线、未按时开工、未核准等2022-08-09 14:58浏览数:240次
近日,陕西宝鸡市、榆林市府谷县、汉中市洋县相继公示了对“十三五”存量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梳理排查情况,公告显示三地合计废止18个风光项目,这些项目被废止的原因主要包括项目核准文件已到期、涉及生态红线、备案后未在有效期内开工建设、未在规定时间内核准以及政策性叫停等。 具体来看: 8月1日,汉中市洋县公布了废止溢水镇波溪村、药树坝村、后坝河村、窑坪村、垭河村,槐树关镇月蔡村,金水镇站房村、牛角坝村,磨子桥镇二龙村、沙溪村10个村,0.75万千瓦的分布式光伏电站。 8月5日,宝鸡市发改委公布十三五存量项目表。其中废止7个风电、光伏项目,共计17万千瓦;3个继续建设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共19万千瓦。 同日,榆林市府谷县也拟废止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统计表。其中废止10风光项目,规模45.95万千瓦;继续建设的可再生能源项目2个,共7万千瓦。 原文如下: 关于“十三五”存量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公示 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梳理“十三五”存量可再生能源项目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2〕1350号)及《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十三五”分散式风电项目管理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2〕769号)等文件要求,经梳理,现对我县拟废止及继续建设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8月5日至8月11日。在此期间,如对项目存在异议,请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手机号码,个人意见须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等信息。 联系电话:0912-8712822 地 址:金世纪大楼525办公室 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22年8月5日 附件2:府谷县继续建设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统计表 洋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梳理排查“十三五”存量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公示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梳理“十三五”存量可再生能源项目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2〕1350号)及市发改委相关文件要求,按照梳理范围:集中式风电项目、国家补贴竞价项目和平价上网项目,对我县“十三五”以来可再生能源项目进行了梳理和排查,现将废止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和继续建设的可再生能源项目予以公示。 附件: 1.陕西省废止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统计表 2.陕西省继续建设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统计表 公示时间:2022年8月1日—8月5日 监督电话:0916—8220862 洋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1日
免责声明:Gesse盖锡咨询力求提供的信息准确、信息所述内容及观点的客观公正,但并不保证其是否需要进行必要变更。Gesse盖锡咨询提供的信息仅供客户决策参考,并不构成对客户决策的直接建议,客户不应以此取代自己的独立判断,客户做出的任何决策与Gessey盖锡咨询无关。本报告版权归Gessey盖锡咨询所有,为非公开资料,仅供Gessey盖锡咨询客户自身使用;本文为Gessey盖锡咨询编辑,如需使用,请联系news@gessey.com申请授权,未经Gessey盖锡咨询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传播、发布、复制本报告。Gessey盖锡咨询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和有悖报告原意的引用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